1992年10月8日,经
中国国务院
同意,民政部批覆:撤销新会县,设立新会市(县级),由
省直辖,以原新会县的行政
区域为新会市的行政区域。(民行批[1992]112号)
1994年1月19日,江门市
政府请示
广东省政府,提出将新会市礼乐镇划归江门市管辖。2月5日,省民政厅批覆同意。3月12日,礼乐镇划归江门市管辖。
2002年6月22日,国务院
批准撤销县级新会市,设立江门市新会区。原新会市的棠下镇、荷塘镇、杜阮镇划归江门市蓬江区管辖,其余各镇作为新会区併入江门市管辖。(国函[2002]56号)
2002年9月1日,新会区正式挂牌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