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收标準
水利建设基金是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政府性基金。水利建设基金应按照销售
收入来计提和交纳。各省市的徵收
比例各不相同。
2018年7月1日起,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徵收标準再
统一降低25%
北京于2019年起停徵地方水利建设基金,预计给单位和个人减负2亿元。
免缴範围
1、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
生产经营单位和
个体工商户;
2、国家规定免徵增值税的生产经营收入;3、驻湘军工
企业(不含已核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的军转民企业)销售军工
产品收入;4、国防工程、防洪工程(不含经营
服务性配套
设施建设)、孤儿院、敬老院建设用地;
5、国家规定的其他免徵情形。
(1)计提时:
贷: 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2)缴款后:
借:应交税费-地方水利建设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