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塘沽区国家税务局

塘沽区国家税务局

塘沽区国家税务局即滨海新区国税局。

滨海新区国税局于2011年1月1日正式挂牌办公。成立初期内设机构为3个,分别为:办公室、税政科、收入核算科;外设东疆税务所、生态城税务所两个全职能所,负责东疆港保税区、中新生态城和旅游区的税收征管。

2014年,为适应滨海新区行政区划、管理体制、财政体制改革支持滨海新区经济发展,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对滨海新区区域内的国税机构进行调整

机构调整后,滨海新区国税局内设机构为9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监察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机关党委办公室;设定信息中心1个(事业单位);设定4个税务所,其中:非全职能所3个,分别为第一至第三税务所,全职能所1个,为杭州道税务所。

工作职能

承担杭州道街、胡家园街、新城镇範围内的徵收、管理工作。负责与新区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税收相关工作;负责新区区域内国税局税收、征管、政策的调研和分析工作;推动滨海新区税收宣传和执法等工作;负责新区区域内国税部门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沟通协调;负责中心商务区、中新生态城、临港经济区、东疆保税港区、海税分局、第二稽查局、第三稽查局等8个国税机构的党建和工、青、妇工作。
滨海新区国税局自建局以来,在市国税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滨海新区区委、区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全局干部紧紧围绕“收好税、带好队、执好法、服好务”的总体思路,突出抓好价值观、法治观、大局观、团队观、责任观和勤政廉政观“六观”教育,认真落实 “守规矩、讲程式、重规範、求质效、抓落实”的工作要求,以创新、管理、效能、落实为导向,不断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将税收工作置于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大局中去筹划、去部署、去落实,始终坚持依法治税,持续最佳化纳税服务,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大力组织税收收入,努力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成绩,为促进滨海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办法
(二)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单位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画并组织实施。
(三)根据经济税源和市局下达的税收计画,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单位税收收入计画并组织实施,确保完成税收任务;充分发挥税收调节经济和分配的作用,促进经济发展。
(四)负责本地区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徵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複议和诉讼工作。
(六)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本单位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八)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十四)承办市局和本地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内设机构为9个,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科、收入核算科、徵收管理科、监察室、税源管理一科、税源管理二科、税源管理三科,机关党委办公室,机构级别均为正科级,主要职责为:
1.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画、有关工作制度;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卫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组织税收科研、学术交流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单位基本建设、资产管理、着装管理和政府採购工作。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担机构编制、干部任免、人员调配、劳动工资、人事档案、公务员管理、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人事工作;承担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
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工作规划、年度计画,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承担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承担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採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
2.政策法规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範性档案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局外综合性税收政策档案会办工作;承担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工作;办理行政複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参与税收法律救济工作;组织实施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执法质量考核工作;配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对税务部门的监督与审计工作。
3.收入核算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画、出口退(免)税计画、年度免抵调库计画;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套用工作。
4.徵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範性档案,拟订具体操作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套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範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範性档案;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谘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12366热线、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简讯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徵收管理工作,拟订徵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税源管理等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金税工程等相关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谘询服务工作。
5.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6.税源管理一科
负责纳税评估制度的贯彻和实施;依据上级部署和本辖区徵收管理现状制定纳税评估计画,并指导纳税评估计画的实施;确定纳税评估分析指标和预警标準;对本辖区重点管理纳税人实施纳税评估工作;蒐集、整理、发布纳税评估典型案例,定期对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和交流;负责向稽查部门移交纳税评估中发现的纳税人涉嫌偷、骗税问题。
7.税源管理二科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8.税源管理三科
组织落实对本辖区内非居民企业、“走出去”企业的税收服务与管理。负责税收协定执行、国际税收征管协作,反避税和重大跨境税源的税收管理。做好跨境税源的日常和基础管理。承办市局部署的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9.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滨海新区区域内的党建、党群工作。承担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承担统战等工作。

事业单位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设信息中心1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
10.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準;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负责本单位信息安全工作。

派出机构

天津市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设定4个税务所,是滨海新区国家税务局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税源管理工作,级别为正科级。其中:非全职能所3个,分别为第一至第三税务所。全职能所1个,为杭州道税务所。
11.第一税务所
负责办理税务登记事宜;受理申报纳税;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备案和审批;发票发售和管理;发票代开;纳税人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处理;谘询服务;纳税人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涉税事项公告的发布;负责税收管理事项的调查、审核;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12.第二税务所
管辖範围为重点税源纳税人。负责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申报纳税的催报催缴;清理欠税;负责纳税人税籍管理、税收分析、税源动态监控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实施风险应对工作;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13.第三税务所
管辖範围为一般税源纳税人。负责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申报纳税的催报催缴;清理欠税;负责纳税人税籍管理、税收分析、税源动态监控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实施风险应对工作;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14.杭州道税务所
管辖範围为个体工商户,负责办理税务登记事宜;受理申报纳税;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项目的受理、备案和审批;发票发售和管理;发票代开;纳税人税收违法违章行为处理;谘询服务;纳税人税收征管资料管理;涉税事项公告的发布;负责涉税事项的调查、审核;申报纳税的催报催缴;清理欠税;负责纳税人税籍管理、税收分析、税源动态监控和日常检查工作;负责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徵收管理和专业市场税收管理;负责实施风险应对工作;开展纳税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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