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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字义疏证

孟子字义疏证

一本儒家着作,从考证训诂而阐发“理”、“天道”、“性”、“才”、“道”、“仁义礼智”、“诚”、“权”等哲学範畴的根本意义,故名曰“字义疏证”,以反对“宋以来儒书之言”。全书分上、中、下3卷。书末附戴东原答彭进士书及彭绍什与戴东原书。

基本介绍

书名:孟子字义疏证作者:(清)戴震 着,何文光 整理ISBN:9787101007596类别中国古代哲学页数:217出版社中华书局出版时间:1982-5-1

版权资讯

作 者: (清)戴震 着,何文光 整理
出 版 社: 中华书局
出版时间: 1982-5-1

孟子字义疏证

字 数: 249000
页 数: 217
开 本: 大32开
纸 张: 胶版纸
I S B N : 9787101007596
包 装: 平装
所属分类: 图书 >> 哲学 >> 中国古代哲学
定价:¥19.00

内容简介

戴震的《孟子字义疏证》着重于批驳朱程理学的“存天理,灭人慾”的理念,他指出,“举凡民之饑寒愁怨、饮食男女、常情隐曲之感,鹹视为人慾之甚轻者矣,轻其所轻,乃‘吾重天理也、公义也’,言虽美,而用之治人,则祸其人。”“今虽至愚之人,悖戾恣睢,其处断一事,责诘一人,莫不辄曰‘理’者,自宋以来,始相习成俗,则以理为如有物焉,得于天而具于心,因以心之意见当之也。于是负其气,挟其势位,加以口给者,理伸;力弱气慑,口不能道辞者,理屈。呜呼!其孰谓以此制事,以此制人之非理哉?”“尊者以理责卑,长者以理责幼,贵者以理责贱,虽失谓之顺;卑者、幼者、贱者以理争之,虽得谓之逆。于是下之人不能以天下之同情、天下所同欲达之于上,上以理责其下,而在下之罪,人人不胜指数。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程朱的“理欲之辨,适成忍而残杀之具”,“诚见夫詖辞邪说之深入人心,必害于事,害于政,天下披其祸而莫之能觉也。”戴震并指责程朱“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

作者简介

戴震(1724-1777) 清代考据学家,思想家。字东原,安徽休宁人。进士出身,曾任纂修、翰林院庶吉士之职。在哲学上,他认为物质的气是宇宙本原,阴阳、五行、道都是物质性的气。认为理是事物的条理,是事物的规律,不能脱离具体事物而存在,理就在事物之中,“理化气中”。他还认为宇宙是气化流行的总过程,“天地之气化流行不已,生生不息”。在认识论方面,他认为人的认识能力是“天地之化”,通过耳目鼻口之官接触外物,心就能发现外物的规则,致知格物就是对事物进行考察研究,只有经过观察和分析,才能认识事物的道理

目录

子字义疏证
卷上
理十五条
卷中
天道四条
性九条
卷下
才三条
道四条
仁义礼智二条
诚二条
权五条
原善
卷上
卷中
卷下
绪言
卷上
卷中
卷下
孟子私淑录
卷上
卷中
卷下
答彭进士允初书
附彭绍升舆戴东原书
与某书
法象论
原善上
原善中
原善下
读易繫辞论性
读孟子论性
与段若膺论理书
与段若膺书
附录
中庸补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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