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卷中,作者详尽
分析了物权法的各项基本原则,认为物权的
请求权是
一种特殊的请求权
类型。对于物权变动,作者认为 我国《物权法》并未採纳物权行为理论,而是採纳了债权意思表示加
登记或交付的
模式,在所有权编中,作者对所有权的一般
原理,所有权的取得,所有权的类型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本次修订结合最新的司法
解释,对业主的建筑物
区分所有权进行了较为详尽的分析和探讨;此外,作者还对相邻关係、共有中的
基础理论和新问题进行了较为细緻的分析和研究。
在下卷中,作者对用益物权的
概念和特徵进行了深人的分析,并对各种用益物权如土地承包
经营权、建设用地
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以及各种準用益物权进行了细緻深人的研究,作者展望了担保物权在
世界範围内的
发展趋势,对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都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尤其是对《物权法》在制度上对《担保法》的创新之处都进行了详尽的探讨,《物权法研究》作者还深八分析了占有的
性质并对占有的效力及
保护进行了详尽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