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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列式

分列式

分列式——受阅部伫列队从检阅台前通过,接受阅兵者检阅的仪式。按通过方式划分可分为:徒步列队、车辆列队或者空中列队。部分国家阅兵时徒步列队使用专门的正步通过检阅台。(如苏联/俄罗斯)通常受阅次序为:徒步方阵——车辆方阵——空中列队。有时阅兵只有徒步方阵的检阅而没有车辆或空中列队的检阅。空中列队通常在地面方阵之后或同时通过检阅台。 通常分列式总是放在阅兵式之后进行。

基本介绍

中文:分列式定义:受阅部伫列队从检阅台前通过划分:徒步列队、车辆列队特点:阅兵时徒步列队使用专门的正步

分列式程式

标兵就位

分列式开始前,阅兵指挥在伫列中央前,下达“立正”、“标兵就位”的口令。标兵听到口令,成一路纵队持(托)枪跑步规定位置,面向部队成持枪立正姿势

队形

标兵就位后,阅兵指挥下达“分列式,开始”的口令,尔后,跑步到自己的列队位置。听到口令后,各分队按规定的方法携带武器(掌旗员扛旗),团、营指挥员分别进到团机关和营部的预定伫列中央前,各分队指挥员进到本分队预定伫列中央前,下达“右转弯,齐步--走”的口令,指挥分队变换成分列式队形。

开始行进

变换成规定的分列式队形后,团机关由副团长或参谋长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听到口令后,团指挥员、团机关人员齐步前进,其余分队依次待前一分队离开约15米时,分别由营、连长及后勤分队指挥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指挥本分队人员前进。

接受首长检阅

各分队行至第一标兵处,将伫列调整好;进到第二标兵处,掌旗员下达“正步--走”的口令,并和护旗兵由齐步换正步,同时换端旗(掌旗员和护旗兵不转头。此时,阅兵首长和陪阅人员应向军旗敬礼。副团长或参谋长和各分队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右--看”的口令,伫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可喊“一、二”),按规定换正步(步枪手换端枪)行进,位于指挥位置的军官行举手礼,其余人员向右转头(各列右翼第一名不转头)不超过45度注视阅兵首长,此时,阅兵首长答礼,其他陪阅人员可不答礼;进到第三标兵处,掌旗员下达“齐步--走”的口令,并与护旗兵由正步换齐步,同时换扛旗;其他分队由上述指挥员分别下达“向前--看”的口令,伫列人员听到口令后,在礼毕的同时换齐步(步枪手换托枪)行进。当上级首长检阅时,团长和团政治委员通过第三标兵后,到阅兵首长右侧陪阅。各分队通过第四标兵,换跑步带到指定的位置。待最后一个分队通过第四标兵,阅兵指挥下达“标兵,撤回”的口令,标兵按相反顺序跑步撤至预定位置。

阅兵首长讲话

分列式结束后,阅兵指挥调整好队形,请阅兵首长讲话。讲话完结,阅兵指挥下达“立正”口令,向阅兵首长报告阅兵结束。当上级首长检阅时,由团政治委员陪同阅兵首长离场。

送军旗

送军旗,在阅兵首长讲话后或分列式结束后进行,具体实施按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伫列知识

相关规定

师以上部队组织阅兵,应建立相应的指挥机构,设阅兵指挥和副指挥,负责阅兵的组织指挥。成建制阅兵时,由受阅部队最高首长担任指挥,不同(军)兵种和不同建制部队联合阅兵时,由合成军队的最高首长或由上级指定的首长担任指挥。阅兵指挥陪阅时,由阅兵副指挥接替其指挥。
师以上部队组织阅兵时,持受阅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不同军种团以上部队联合阅兵时,分别持各军种团以上建制部队最高单位的军旗;均不统一组织迎送军旗。乘车受阅时,将军旗插在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或装甲输送车的指挥塔门右侧,汽车前车厢板的中央)。
阅兵首长通常在阅兵式结束后进话。
武器携带方式由阅兵首长规定。其它动作,参照步兵团阅兵的规定实施。
第五十一条 军(兵)种部队和院校阅兵
军(兵)种团一级部队和各级各类院校的阅兵,应根据具体情况,编组受阅分队(相当于连队规模),参照第四十九、五十条的规定实施。
海上、空中阅兵的组织与实施,按海军、空军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二条 本条令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属于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五十三条 本条令自颁发之日起施行。1983年10月5日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伫列条令》即行废止。

阅兵式

受阅部队可根据阅兵的目的场地条件和部队的数量装备等情况确定阅兵队形。一般分为徒步方队(按陆军、海军、空军序列排列)和乘车方队(按机械化步兵、摩托化步兵、装甲兵、炮兵等序列排列,乘车方队的车辆通常成3~4路、4~6列;车与车的间隔为2~3米,距离:坦克为5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和汽车均为2~3米。人员一般在本方队车辆前成数列横伫列队(力求与车辆排面宽度一致),后列人员与车辆相距3~5米。
阅兵首长乘车阅兵时,阅兵指挥乘车到达阅兵首长车的右前方(两车头相距约5米)停车向首长报告。之后,在首长车的后右侧(指挥车前轮与首长车后轮在一线上,两车间隔2米)陪阅。首长车距受阅伫列10~20米,以每小时15~20公里速度从伫列前通过,反回阅兵台时,以每小时约40公里的速度行驶。

分列式

分列式开始前,应设好标兵。标兵的间隔可适当调整;也可增设若干个辅助标兵(枪上不插标兵旗)。
分列式行进时,按徒步方队、乘车方队的顺序行进。乘车方队之间的距离为20米。乘车方队长径大于二、三标兵之间的间隔时,可分别下达“向右--看”和“向前--看”的口令。车与车的距离:坦克为1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和汽车均为10米;车与车的距离:坦克为2~3米,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和汽车均为4米;时速:从第一标兵线起为10公里,通过第四标兵后为10~15公里。各乘车方队的指挥员应立于指挥车上,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的乘员(除一炮手驾驶人员外)和载员应在自己的座位上。汽车打开驾驶室右门玻璃窗,坦克、步兵战车(装甲输送车)开窗驾驶。
标兵就位和撤收的时机、方法和阅兵指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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