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概念
1、使馆的组成
人员之一,是外交
代表的主要助理人。外交代表不在时,一般都由参赞以临
时代办名义
暂时代理使馆事务。
2、参与协助:参赞军务|参赞朝政。
使馆中职位
低于大使的外交官。参赞分为公使衔参赞、政务参赞、
商务参赞、
经济参赞、
文化参赞、
教育参赞等。各国在其使馆中设定哪些参赞,根据其
情况与需要
而定。一般使馆通常均设有商务参赞、文化参赞。大使离职或不能履行职务时,设有公使衔参赞或政务参赞的使馆,首先由他们履行临时代办职务。商务参赞和文化参赞由派遣国相应的主管
部门派出。参赞均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驻外大使或公使的助理。掌理机要文书与调查
报告等。我国
清朝光绪元年(1875)定出使制,派遣出使大臣。次年,定製于驻外使馆设参赞。清制,参赞从四品或正五品,民国为荐任官。
《四库全书·东林列传》:“ (天启六年十一月
二十日)己丑,赐魏良卿寜国公铁劵。袁可立致仕,以刘廷元为
南京兵部尚书叅赞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