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传媒中心
北京梦想的翅膀文化传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服装协会
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
承办机构
北京梦想的翅膀文化传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大赛章程
第
一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
是由中国纺织工业联合会传媒中心和北京梦想的翅膀文化传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共同主办的原创品牌网际网路创业大赛。
第二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
坚持原创
精神,接轨万众创业,致力于鼓励并推动年轻设计师创品牌、创企业,
同时积极嫁接网际网路
技术,运用网际网路思维为
传统行业发展提供新的思路和
模式。
第三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主要面向热爱设计、渴望创业的年轻设计师,包括大专院校学生、独立设计师及有志创立品牌的中国年轻设计师群体。
第四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每年举办一次。
第二章 参赛报名
第五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报名
时间为每年的5月份开始。
3 、具有良好的品牌商业意识接受度;
第七条 报名须知:
2 、服装设计效果图或
作品照片需
上传至大赛指定平台,每张
图片至少一套服装,图片规格 :360
像素 x 510像素 (JPG) ,
大小不
超过 500KB;
3 、每位
参赛选手需提供个人头像照片
一张或者不超过 30 秒的
视频一个,视频内容可包含个人介绍、参赛作品
创意表述、 创业理想诉求等。个人照片规格 :360 像素 x 360 像素 (JPG),大小不超过 500KB;视频规格:不大于 5M。
4 、服装
尺寸:女模
身高 175cm—180cm(
胸围 85cm 左右、腰围 60cm 左右、臀围 88cm 左右),男模身高 185cm—190cm(胸 围 95cm 左右、腰围 80cm 左右、臀围 97cm 左右); 童模身高 110cm—130cm。
第三章 比赛内容
第八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比赛内容包括服装设计、品牌创意、商业销售
等方面。
2 、作品符合
市场销售
需求,能迅速占领市场者优先;
第十条品牌创意的考核,主
要看创立品牌的
定位是否精準
清晰,所设计作品是否符合品牌定位,以及品牌创立后能否
快速打开市场,
达成商业销售。
第十一条商业销售的考核,主要看
通过网路电商的销售和
实体店的份额合计,行销策略,品牌美誉度,
合理有效的推广,这些
都是组成商业销售的主要考核部分。
第十二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设有“加盟伙伴”环节, 加盟伙伴须知:
1、 本赛事以创品牌为
核心内容,任何与品牌创立有关的 不同角色的合伙人都可以参与,如:相关周边
产品设计师(面 料、
珠宝、鞋帽、配饰等)、行销策划人(
线上、线下)、时尚达人等。
2、 参与
方式可以是加盟伙伴自己报名寻找设计师结成同盟,
也可以设计师自己寻找加盟伙伴,方式不限。
4、 加盟设计师要求年龄 18 至 38 周岁。不限
专业、不限领域。
第四章 比赛程式
第十三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比赛
周期分为
三个阶段:报名海选期、複赛
互动期、决赛实战期
第十四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每阶段一次命题考核,考核内容将通过大赛官方
网站及官方
微信公众号公布,选手应及时
关注与
查看。
第十五条 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将在海选阶段从全国
选拔出200强选手进入複赛,複赛评选出50位进入决赛,决赛期将选出30位最终获胜者。
第五章 大赛评审委员会
第十六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组委会聘请海内外着名服装设计师、投融资专家、企业家、资深
媒体评论员等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的监管与评审
工作。
第十七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评分由网上关注
人群(评分占比为70%)和专家评审团(评分占比为30%)组成。
第十八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决赛最终评选以决赛暨颁奖盛典
形式进行,评审团根据作品创意、
造型、
款式、
面料 等因素评分,在公证监督下公布决赛结果。
第六章 奖项设立
第十九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入围複赛的选手,有
机会获得法法设计师创业平台支持;入围决赛的选手可获得中国
国际时装周联合
发布秀名额,并拥有在知名商业地产买手店进行展示作品的机会。
第
二十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30位最终获胜者除拥有第十九条的
奖励外,还将获得组委会提供的
价值5万元的创业支持及价值10万元的梦想的翅膀创业
训练营名额,同时将获得组委会的全力支持,共同打造中国原创设计师品牌。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组委会,有权无偿
使用入围选手的肖像及作品进行大赛的宣传推广,出版
发行相关资料和刊物。
第二十二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选手,应积极参加由组委会组织的各种
社会公益
活动;凡在大赛获奖者,如有违纪行为,大赛组委
会有权
取消其在大
赛中所获得的所有奖项。
第二十三条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组委会,可冠名设奖(决赛
地点和颁奖暨发布秀),由大赛组委会和协办
单位等共同商定。
第二十四条在参赛期间,选手所创作设计的作品着作权归选手与组委会共同所有,
原创作品实物及展示使用权归组委会所有。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的
解释权属于中国年轻设计师创业大赛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