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研究拟定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规定和管理办法;制定技术规範及标準,并组织实施。
2.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研究制定信息化发展战略,编制信息化建设
中长期规划、信息化建设年度计画,并组织实施和监督、
检查,
4.负责规划、组织和实施全市
电子政务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信息
资源的开发、信息技术套用和电子
商务推广工作;统筹信息
安全保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全市网路信息安全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信息
产业政策、促进信息产业的发展,组织有关
单位向国家、省申报有关信息产业发展的专项资金组织和指导全市信息产业的
产品、从业
人员和
企业资质的
市场準入、
资格认定和资质管理的申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信息
服务业进行市场监管和
质量监督。
6.负责市政府入口
网站建设,指导县区和部门政府网站建设。
7.负责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