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範围
单位法人代码是国家统一标识代码,
是由政府职能
部门给每
一个单位颁发的在全国範围内使用的,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
确定
单位法人代码,是由各地
技术监督部门,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确定的编码区段,并按照有关标準确定的。
代码组成
基本组成
单位法人代码由9位数组成,前8位是本体代码,后一位是
校验码。 单位法人代码由各县(区)三产普查办公室依据各级技术监督部门所发的《单位代码
证书》的
号码填写;单独核算单位填写直接隶属的
独立核算单位法人代码。
未经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
注册登记或上级
批准的单位代码也由9位数组成,填写方法:
第一位码填写字母“N”,
第二位至第七位码,填写该单位的
地址代码9位码的前六位),第八至第九位码,填写单位
顺序码。单位顺序码由所在
地区的第三
产业普查办公室确定。单位法人代码(9)位码)
下方的三位码,是独立核 算单位为所属单独核算单位编排的顺序码,由独立核算单位代填。
个体户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单位
名称全称。有
两个或两个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执照的个体户,只能填写一个执照上的名称,该执照上所登记的
经营项目,须
是个体户
最主要的经营项目。